*此篇喪葬補助內容參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實際請領資格與金額以勞保局為主。

勞保喪葬給付:主要分為被保險人本人死亡與保險人家屬死亡兩種補助。

此篇文章介紹的是~保險人家屬死亡給付

家屬死亡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

1、請領資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者,得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2、給付標準:按家屬死亡當月(含)起,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1)父母或配偶死亡:3個月。
(2)年滿12歲子女死亡:2個半月。
(3)未滿12歲子女死亡:1個半月。

 

申請家屬死亡給付要準備哪些文件?

1、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被保險人自行申請即可)

2、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3、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 已辦理完成死亡登記者,僅需填寫「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即可。

        持有內政部憑證中心透過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者,可利用本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申請,不受本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也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本局。

 

外籍勞工家屬死亡,能否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要準備哪些文件?

1、參加勞工保險之外籍勞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2、外籍勞工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請加被保險人之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3、所檢附之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應經下列單位驗證:
     (1)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外交部有權視須複驗之文件性質及其辦理方式決定受理與否,如有疑義請逕向該部領事事務局洽詢,電話:02-23432888)
     (2)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3)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4)所檢附之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上述各點所列單位驗證或法院、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被保險人請領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喪葬津貼,有無保險年資的限制?

被保險人於投保生效後,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即得依照規定請領喪葬津貼,無保險年資的限制。

 

兄弟二人都參加勞工保險,父母死亡,可否由兄弟二人分別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依社會保險原則,對於同一事故,以發給一次為限。勞工保險也規定,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所以兄弟二人都參加勞保,只能由一人請領。

 

有2人以上申請喪葬津貼時,該怎麼領?如果協議不成的時候,勞保局會如何發給?

如本局核定前另外又有人提出申請喪葬津貼,本局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30日內完成協議;無法協議者,喪葬津貼以其中核計的最高金額平均發給。

 

兄弟二人分別參加勞保及公保,父母死亡時,可否分別申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由於公保與勞保之法令依據不同,因此可以分別請領公保和勞保的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死亡,如其家屬(配偶、父母、子女)同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得否再請領家屬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死亡,得由支出殯葬之人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如其家屬(配偶、父母、子女)同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依「同一事故不得重複請領」規定,不得再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惟如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優於本人死亡喪葬津貼5個月,家屬得放棄申請本人死亡喪葬津貼,改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尚未申報戶籍登記,嬰兒就死亡,可否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向戶政機關補辦出生及死亡登記後提出戶籍謄本,就可以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死產或胎死腹中,能否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醫院開具之證明書係「死產證明書」,既為死產,應不屬出生後死亡,不得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的祖父母死亡,可否請領喪葬津貼?

祖父母死亡,不在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給付之列,不得請領其喪葬津貼。

 

養子可否請領生身父母的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被人收養後,和生身父母的血親關係雖然不因此而消滅,但是關於權利義務,則因為收養關係而停止,所以不能請領生身父母的死亡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的生母改嫁後死亡時,可否請領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本人如未被他人收養,其生母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的繼父母死亡,可否請領喪葬津貼?

民法修正前(民國74年6月5日)被保險人於繼父(母)與生母(父)結婚時未滿七歲,且與繼父(母)同一戶籍自幼受其扶養,或檢附被保險人自幼受其扶養及繼父(母)生前有收養被保險人為子女之意思表示之相關證明文件,即得視同為養父(母),請領其喪葬津貼。其他未經辦理收養登記者,不得請領。

 

被保險人的翁姑(丈夫的父母)或岳父母死亡,可否請領翁姑或岳父母的死亡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與翁姑或岳父母為姻親關係,不在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親屬之列,不得請領。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死亡,已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當序受益人選擇請領老年給付,其家屬如有勞保,可否再申領家屬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死亡,其當序受益人選擇請領較高金額的老年給付時,因其本質仍屬死亡給付,其家屬不得再以被保險人身分請領家屬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之家屬經法院宣告死亡,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之給付金額如何計算?

1、法院宣告判決確定之「死亡日期」及「判決日期」均在被保險人投保期間者,以判決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

2、死亡日期在被保險人投保期間內,判決時已退保者,以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網路申辦作業相關Q&A

(1)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網路申辦作業是什麼時候開始上線?
答: 自105年10月21日開始上線。

(2) 如何於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答: 請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li.gov.tw)「線上申辦」/「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將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鍵入密碼、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登入後,選擇「申辦作業」/「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辦」功能,即可開始依指示鍵入申請資料並完成申請。

(3) 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成功後,是否還須要再列印申請書件寄送勞保局?
答: 不需要。

(4) 網路申辦家屬死亡給付是否較紙本申請快速?
答: 是的。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成功後,系統即直接受理產生受理編號,並於翌日產生相關申請書件送本局審查,相較於一般填寫紙本申請書,須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本局收件、申請書受理鍵錄後再送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約可縮短3~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之案件,所需工作日另計。)

(5) 投保單位是否也可以透過單位憑證,在勞保局網站為被保險人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答: 不可以。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網路申辦作業,僅限由被保險人以自然人憑證申請。

(6) 被保險人利用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何知道該申請案件已鍵入成功?
答: 被保險人在鍵入完成進行「確認」後,系統會出現提示「申辦作業成功」的訊息,並受理產生1筆受理編號,即表示案件已申辦成功。

(7) 若被保險人表示已利用網路申辦,而勞保局卻查無其申辦資料該如何處理?
答: 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02)23961266轉分機2263查詢。

(8) 被保險人利用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完成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如給付申請項目、帳號等),應如何更正?
答:
a. 申請資料鍵入當天發現資料鍵入錯誤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修改」按鈕,進入系統後即可更正資料內容。
b. 申請資料鍵入隔天以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因案件已進入審核程序,如欲更正申請內容,請另電洽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63。

(9) 網路申辦有無時間限制?
答: 沒有時間限制,被保險人全日24小時均可登入本局網站「線上申辦」/「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申辦作業」/「勞保家屬死亡給傅申辦」。

(10) 網路申辦家屬死亡給付,資料有無外洩可能?
答: 本局網站採SSL加密傳輸機制,被保險人敏感性資料欄位亦予以加密儲存。

(11) 被保險人利用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現網站無法登入、申請資料無法鍵入成功或有些操作上的細節等問題,該如何聯繫處理?
答: 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02)23961266轉分機2263詢問。

(12) 還沒有辦除戶(死亡登記),可以申請嗎?
答: 不可以,因為勞保局無法洽戶政機關取得審核所需資料。請先辦理完成死亡登記(即除戶)後,再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13) 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是否須另寄送死亡證明、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等附件?
答: 已經洽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家屬死亡登記(即除戶)者,無須寄送死亡證明或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到本局;尚未辦理完成死亡登記者,請辦理除戶後再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14) 被保險人沒有金融機構帳戶或帳戶有被扣押等疑慮者,可否於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答: 不可以。本局已全面採用迅速、安全的金融機構媒體轉帳方式,將給付款直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所以網路申辦家屬死亡給付時,會要求鍵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資料,未鍵入者即無法申辦成功,如果被保險人有其他因素無法將給付款匯入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帳戶時,請改填紙本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法院扣押證明、催繳本金及利息存證信函、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強制停用信用卡通知書、查封財產通知書…等),並來函說明申請以開立支票方式核發給付。

(15) 家屬或被保險人未於國內設籍或已遷出國外,也可以線上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嗎?
答: 不可以。如果家屬尚未辦理除戶,或是外籍朋友,亦或是曾在國內設籍,但後來遷出於國外者,本局將無法透過戶政資料確認家屬的死亡相關資料及死者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所以申請人仍須檢附家屬的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資料、結婚證明、出生證明……等等),又如文件係於國外製作者,其原文及中譯本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檢附申請人的居留證及護照影本等提出申請,以利本局審核給付。

 

透過戶政事務所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一站式便民服務)相關Q&A

(1) 「一站式便民服務」是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答: 自107年7月16日起實施。

(2) 如何透過戶政事務所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答: 被保險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之死亡登記時,一併攜帶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一次完成死亡登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

(3) 被保險人可否委託家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代為申請勞保家屬給付?
答:可以。被保險人可填具委託書(含被保險人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影本)後交由受託人代為提出申請。委託書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官網或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

(4) 已透過戶政事務所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後,是否還需要將紙本申請書寄送 勞保局?
答:不需要。戶政事務所每日會將申請資料通報本局,無需再寄送紙本申請書件。

(5) 已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後,才發現提供之資料有誤(如申請給付項目、帳號等),應如何更正?
答:1. 通報申請當日發現資料有誤,可請戶政事務所人員刪除該筆申請案並重行新增申請資料。
2. 通報申請翌日才發現資料有誤,因申請案已進入勞保局系統,如欲更正申請資料,請另電洽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961266 轉分機2263。

(6) 被保險人沒有金融機構帳戶或帳戶有被扣押等疑慮者,可否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答:不可以。因被保險人需另行提供書面說明及其他證明(如法院扣押證明、催繳本金及利息存證信函、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強制停用信用卡通知書、查封財產通知書……等)送勞保局,無法透過戶政通報系統申請,請改填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局辦理。

(7) 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是否較紙本申請快速?
答:戶政事務所係每日將申請資料通報本局,相較於自行填寫紙本申請書,再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本局收件、申請書受理鍵錄後送至死亡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約可縮短2~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之案件,所需工作日另計。)

(8) 外籍勞保被保險人,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否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答:不可以。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服務需要死者與被保險人皆於國內有戶籍者才可申請,倘死者或被保險人於國內無戶籍,請另填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局辦理。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Q&A

(1)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核付案件,自何時起實施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
答: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核付案件自 108 年 6 月 23 日起實施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自當日起,如被保險人所送申請書有填寫行動電話,且無勾選寄送書面核定函者,本局會在家屬死亡給付核付的次日以簡訊通知。

(2)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如未填寫手機號碼,會以何種方式通知?
答:若申請書未填寫手機號碼,本局仍會以書面寄發核定函。

(3) 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手續不全須通知補件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會不會以簡訊通知?
答:不會,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手續不全,須通知被保險人補送證明文件或與其他被保險人協議,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通知或核定函。

(4)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核付案件簡訊通知的內容為何?
答:簡訊通知內容:「○○○您好,您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已於OOO 年 OO 月 OO 日核付,將於 3 至 5 個工作日匯入您指定之帳戶。勞保局關心您!」。

(5) 為什麼簡訊內容沒有告知可以領取家屬死亡給付的金額?要如何知道自己領到多少錢?
答:因涉及個資,簡訊內容不會告知申請人可領取之給付金額,請於收到簡訊後約3 至5 個工作日至申請給付時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查詢金額。

(6) 如果需要書面核定函,應如何索取?
答:被保險人如果需要書面核定函,在填寫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時,可在「行動電話」欄位下方的說明「※勞保局於核付後將以簡訊通知,如需書面核定函,請勾選本欄□」處打勾;如果經本局核付已收到簡訊後需補發書面核定函,請另向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保險收支科索取,電話(02)23961266 轉分機 2212。

(7) 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手續完備者,會在何時領到錢?
答: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本局會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 3 至 5 個工作日內匯入申請人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以自然人憑證至本局 e 化服務系統申請或經由戶政事務所通報服務提出申請者,亦同。
 
 

想了解勞保的喪葬給付,可以參考 * 勞保喪葬補助-被保險人本人死亡請領篇 *

想了解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可以參考 * 國民年金喪葬補助 *

 

* 温福生命禮儀 *

臨終服務、治喪協調、塔位買賣、牌位買賣、撿骨遷葬、個性化告別式場設計、遺體修復、往生紙紮精品、罐頭禮籃花藝代訂.....。
若有任何往生服務、超度引魂、超渡嬰靈、骨灰罐、撿骨、百日、對年、合爐相關問題,歡迎來店洽詢,亦可訊息提問或電洽

服務專線 0973-645967 

店址:台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一段105號

歡迎至FB粉絲團按讚關注 * 温福生命禮儀 *

歡迎加入LINE好友,以便盡速回覆➡ * 温福生命禮儀 *

LINE ID:wenfulife  可通話

https://line.me/ti/p/vIscNYc_r9

温福LINE條碼.JPG

相關問題歡迎至FB私訊留言,以便盡速回覆➡ * 温福生命禮儀 *

 

arrow
arrow

    温福生命禮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